条目 |
内容 |
责任部门 |
市场处 |
项目类别 |
办事指南——面向企业——机构备案 |
事项依据 |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7号;2、《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09]136号)。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在成都市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 |
提交要件 |
办理条件: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各区(市)县房管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要件(资料)进行备案。 提交要件: 1、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申报表或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可通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行业管理——经纪管理——表格下载进行下载); 2、机构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4、经纪人员注册登记证明、身份证及劳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5、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指机构法人或总经理,也可是主要负责经营的副总经理)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负责人职务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证的不需出具,总经理或副总持有的须出具董事会或股东会任职决议或其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公司章程(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业务操作规程图及业务制度、财务制度、行政办公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8、审核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注册地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A区四楼经纪管理科提供办理备案所需要件(资料);注册地在其他区(市)县的,向当地房管局提供办理备案所需要件(资料)。2、受理与审核: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各区(市)县房管局应于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3、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5日内完成复审。4、领证: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持公司介绍信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各区(市)县房管局领取备案证书。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初审和复审各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28-66783739;89696221;13981964009 |
网上咨询 |
http://www.cdfgj.gov.cn/NetAffair/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