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解散、合并、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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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散、合并、分立
[2009/4/15] 浏览次数:1516
 

回复内容:


91.股东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答: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92.公司被吊销、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是否还须申请注销登记?
  答: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吊销、撤销和裁定破产仅是公司终止的原因,公司解散终止其法人的主体地位仍应申请注销登记。


93.《公司法》对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何规定?
  答:《公司法》18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94.公司解散清算时,其财产是否能直接分配给股东?
  答:不能,其财产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才能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95.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注销应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多少日内在报上公告?多少日之后才能申请登记?
  答:办理合并、分立、减资的公司应于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合并、分立、减资登记;办理注销的公司应于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注销登记。


96.公司能无限期停业吗?
  答: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歇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7.办理吸收合并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吸收合并须提交资料: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吸收合并协议。3.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4.合并双方共同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清偿、担保的说明。5.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有关变更内容的决议。6.合并公司增资验资报告。7.合并公司的新章程。8.公告报样。9.被合并方的注销证明。10.合并方营业执照。11.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1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98.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新设合并须提交资料: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合并协议。⒊合并双方关于同意注销、成立清算组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⒋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⒌合并双方各自出具的清算报告。6.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7新设公司章程。8.场地使用证明。9.合并双方注销清算公告报样。10.合并双方的注销证明。11.股东的身份证明,新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12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99.A公司拟分立出一个B公司,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1.A公司拟分立出一个B公司的股东会决议。2.A B公司(筹)股东会批准的分立协议。3.A公司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减资等事项的的决议4.A公司债权债务清偿或担保的说明。5.A公司审计报告。6.A公司验资报告。7.A公司修改后的章程。8. A公司分立、减资公告报样。9.A公司《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10.《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1.A公司营业执照。12. 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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