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首页 | 2021公司年检 | 业务范围 | 成都投资环境 | 政策法规 | 外资企业设立 | 外资企业变更 | 外资企业注销 | 其他登记 | 注册资本验证 |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 | 商标注册 | 新闻资讯 | 资质办理 | 审计评估 | 投资注册须知 | 注册常见问题 | 资料下载 | 会计师事务 | 联系方式
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2009/4/15] 浏览次数:1607

回复内容:


100.非公司企业申请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是否必须提交验资证明?
  答: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01.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营业单位设立,是否提交验资证明?
  答: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提交《资金数额证明》即可。


    更多咨询请致电:+86-028-8969622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版权所属:【成都首嘉企业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外资代办服务网—成都外资公司注册手续-注册成都外资分公司-成都注册外资公司-工商代理13981964009
执行时间:.043ms
Powered by 成都首嘉 V3.2.15 Copyright © 2005-2022. 蜀ICP备0600716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