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确保我市生态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市14个郊区(市)县的生态县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个郊区(市)县的生态县建设规划已经制定完成并实施,而剩余6个区(市)县的建设规划也将于今年内全面完成。
5个基本条件
已有4项达标
据了解,2007年初,我市就已经启动了生态市建设的前期工作。目前,我市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待审议通过后将正式颁布实施。“按照规划,我们将用8年的时间,分2期完成生态市建设!”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8—2010年为启动建设期,在此期间全面启动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完成5个生态县(市、区)建设。2011—2015年为提升优化期,将全面完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和生态市建设工作,2014年全市14个城郊区(市)县80%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并获命名,2015年全市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要求。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分别有5个基本条件和18项指标要求。5个基本条件包括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有无将环保纳入考核目标、是否顺利完成减排任务并3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情况、80%的区县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按照我市目前的情况,除最后一项外,其余4项已达到或基本达到要求!”而在18项具体指标上,则包括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进步三大块。
5区县年底
达省级生态标准
“生态市创建的基础在于生态县的创建!鉴于国家级生态县标准高、建设周期长等因素,省政府将生态县建设分为省级和国家级两级创建,在创建省级生态县时,同时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目前,生态县的创建工作已在全市14个郊区(市)县如火如荼地开展,温江、郫县、双流、青白江、蒲江5个区县作为首批试点,现在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将在今年底接受省级生态市的验收,并在2010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并通过验收。
除此之外,依据生态市的创建安排,新都区2012年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2013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并通过验收;龙泉驿区、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新津县2013年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2014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并通过验收;都江堰市和彭州市因受地震影响,其创建时间延后一年,都江堰市将于2010年达到省级,2011年达到国家级标准,彭州将于2011年达省级,2012年达国家级。而对于中心城区的生态区建设,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在今年底我市顺利通过创模复检,则视为达到国家级生态区建设标准。
截至目前,青白江、温江、双流、郫县、蒲江、都江堰、龙泉驿、新津8个区(市)县的《生态区(市)县建设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及报批工作。而剩下的6个区(市)县的规划,也将在今年内完成制定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