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全省率先试水股权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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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全省率先试水股权出质登记
[2008/10/23] 浏览次数:1065
    提要

  此前有限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股东投入公司的出资,不能转作他用,变成“死钱”,导致股东丧失诸多投资、增值机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启动后,股权将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尤其是一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较好的公司,通过股权出质很方便地取得贷款,实际上是将股权充分流动、运转起来。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司股权出质、出资登记管理办法》10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高新工商局获悉,成都高新区在全省率先试行股权出质登记,为企业提供融资新渠道。高新工商局办理了全省第一张《股权出质设立登记证》。迄今已有8家企业以股权出质方式融资近3亿元。

  全省首张登记证

  为了支持企业融资,促进企业发展。高新区的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为股权出质登记破除政策障碍。9月12日,高新工商局对四川士达贸易有限公司核发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帮助该企业利用股权出质融资发展。这是自今年7月1日成都高新区出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以来,办理的第一张《股权出质登记证》,也为全省首例。

  股东与公司双赢

  高新工商局局长李永才是通晓行政法律法规的专家,他介绍,以前股权质押仅限于上市公司,而为数众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上市股份公司贷款,主要通过不动产质押或担保贷款。不上市的公司由于股权出质没有公开、可供查询的登记记录,除质权人、出质人及公司等相关当事人外,社会公众难以知晓股权设立质押的事实,极易产生纠纷,正因如此,此前金融机构对此都不认可。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打破了这一僵局。高新工商局依《物权法》226条规定,率先出台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规定非上市公司以股权出质的,只要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而工商部门也可以通过股权变更登记掌握出质股权情况。由于有权威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银行不用再担心股权被恶意转让或减少,股权出质就成了信誉度高的担保。

  利用股权融资可以促进投资创业,尤其为高新区以高新技术研发、生产为主的企业解决融资担保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对股东来说,可以充分实现股权价值,于公司而言,可以借此扩大经营规模,创造价值,形成股东与公司双赢的局面。

  激活“静态资产”

  四川威之公司的法人王威芝告诉记者,允许股权融资把原本一直被忽视的企业“静态资产”——股权“激活”了。现在各个企业的融资渠道都不一样,股权出质登记融资给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证获得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当场就领到了《股权出质登记证》,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股权投资突破了长期以来的制度性障碍,资本的流动也为企业人才、技术、产权生产要素的流动提供了便利,进而推进区域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相对于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股权出质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成本较低,手续简便,效率高,更符合中小企业的需要,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在手续上,股权质押登记十分方便。股东只要持相关持股证明、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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