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保税仓库的设立、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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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保税仓库的设立、变更审批
[2009/3/20] 浏览次数:1670
 

保税仓库的设立、变更审批

一、业务流程

(一)企业应当备齐材料向主管海关提出保税仓库设立(变更)申请;

(二)主管海关自受理保税仓库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企业基本情况及具备条件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报请成都海关审批;

(三)成都海关自接到主管海关上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设立保税仓库应提交的单证

1、保税仓库申请书;

2、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申请企业应如实、认真填写,填写的内容应与其他随附材料相一致,并说明保税仓库的经营范围;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设立保税仓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6、企业的资信证明或缴纳税款能力证明;

7、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其中地理位置图上应标明企业和仓库四至范围,注明所在地街道和库区位置;在平面图上标明露天库、室内库、库容以及消防设施、门、窗所在位置等;

8、仓储用地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9、消防合格证书;

10、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的仓库财务制度;

11、申请设立备料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提交由海关认可的,上一年度加工贸易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证明材料;

12、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或在保税仓库存储其他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书》;

13、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需要向海关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保税仓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后,企业应向主管海关提交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1、保税仓库变更事项表;

2、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3、变更前、后的税务登记证;

4、变更后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5、变更后的资信证明或缴纳税款能力证明;

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仓储范围等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1、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事项、理由、依据等;

2、保税仓库变更事项表;

3、变更前、后保税仓库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

4、变更前、后保税仓库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5、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6、变更前、后保税仓库的消防合格证书;

7、变更仓储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书》;

8、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业务受理时间

主管海关在受理保税仓库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成都海关自接到主管海关上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说明:备料保税仓库的设立、变更、验收和注销由主管海关自行审批。

保税仓库的验收审批

一、业务流程

(一)企业自海关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保税仓库的建设施工并向主管海关提出保税仓库验收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二)主管海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保税仓库的初步核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报请成都海关验收;

(三)成都海关收到主管海关上报的验收申请后派员前去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注册登记,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和保税仓库铜牌。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保税仓库验收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保税仓库基本情况、隔离设施、计算机管理情况等内容;

(二)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

(三)保税仓库位置图和平面图,须注明仓库的具体位置(门牌号码、四至范围)、实用面积、实际仓储量;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其中地理位置图上应标明企业和仓库四至范围,注明所在地街道和库区位置;在平面图上标明露天库、室内库、库容以及消防设施、门、窗所在位置等;

(四)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名单;

(五)保税仓库符合国家规划、交通、质检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海关认为企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业务受理时间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保税仓库的验收

保税仓库的注销审批

一、业务流程

(一)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书面递交注销申请;

(二)主管海关在收到企业终止保税仓库业务的申请后,对保税仓库盘点库存,确保实际入库货物已全部办结出库手续,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成都海关;

(三)成都海关自收到主管海关上报的注销保税仓库请示之日起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注销的,出具注销批准文件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主管海关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和保税仓库铜牌。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保税仓库注销申请

保税仓库货物的入/出库审批

一、业务流程

(一)企业先进行入/出库报关单预录入;

(二)企业填写《保税仓库入/出库审批表》,并随附《保税仓库入/出库核准单》等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入/出库核准手续;

(三)主管海关接到企业申请后,对企业递交有关单证的齐全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四)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在《保税仓库入/出库核准单》中签注海关意见,并核发给企业;

(五)企业凭海关核发的《保税仓库入/出库核准单》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

(六)企业办结通关手续,海关查验人员对保税货物进行查验后,保税仓库货物实际入/出库。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入/出库审批表》一份;

(二)《保税仓库入/出库核准单》;

(三)填写齐全、正确的手填《进口报关单》一张(退运、转口贸易货物出库时填写出口报关单);

(四)打印的《进口报关单》一式五份(退运、转口贸易货物出库时填写出口报关单);

(五)入/出库申请书;

(六)入/出库货物的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

(七)货主与保税仓库签订的“仓储协议书”一份(针对公用型保税仓库入库时提供);

(八)《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出库时提供);

(九)变更货主的协议(出库时提供);

(十)入库报关单(出库时提供)。

三、业务受理时间

自接受完整单证起三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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