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
(二)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三)权力机构成员的投资者委派书复印件(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提供投资者对董事的委派书);
(四)投资者注册登记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境内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提供由注册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存续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境内外投资者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五)若投资者数量未发生变化,则提交经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仅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合同、章程修改文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投资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投资者数量发生变化,则提交新签的合同、章程修订本(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后提交一式八份);
(六)上述材料中若有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资报告;
(八)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九)合同、章程及其历次修改文书;
(十)企业所在地当地商务部门的转报意见;
(十一)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